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04]16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威政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直教育系统的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便民、廉洁、勤政的要求,坚持总结提高、巩固扩大、全面推开的原则,推动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遏制消极腐败现象;严格依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使政务公开成为教育系统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上级要求和市直教育系统实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工作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全面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二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科技手段,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三要切实抓好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的办事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政务公开的形式要因地制宜,规范有序,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可采用以下几种比较常用的形式:一是在办公地点的显要位置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宣传栏,把应该公开的内容定期或随时公开。二是推行干部人事公示制。对公务员考录、表彰奖励等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三是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四是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便于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使用。五是定期进行政务通报。定期召开老干部、老党员座谈会,及时向他们通报本单位的长远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决策、重点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窗口的作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条龙”服务。七是加强教育网站建设,建立基层和群众的网上沟通。八是有条件的单位、学校可采用触屏式电脑查询系统、声讯电话等现代化手段,加大公开的容量,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应该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采购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教师招聘以及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情况。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追究等。此外,在机关内部还要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开。
四、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
各单位、学校要在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基础上,深化事前、事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既加强内部监督又搞好外部监督,逐步形成一套便利、有效、约束力强、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加强“四项监督”。一是社会监督。所有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学校,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登记表》,对群众反映的意见逐条登记,及时给予答复;对外公布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认真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向他们了解情况,征询意见。二是舆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新闻单位,深入到各单位、学校,对政务公开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总结宣传政务公开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责任人。三是民主监督。组织专职人员对推行政务公开、廉洁勤政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四是评议监督。评议监督的重点是各单位、学校政务公开是否全面、及时、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无不公开现象,群众办事是否方便明白。
(二)完善“七项制度”。一是重要内容向市局报告制度。二是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后,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三是预公开制度。凡是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采纳群众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公布。四是定期审计制度。对各单位、学校财务运行情况及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五是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进行集中审批,实现审批内容、依据、程序、时限、结果“五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六是定期通报会制度。对各单位、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定期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限期改正。七是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客观要求。各单位、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工作到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各单位、学校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务于9月中旬前报市教育局政工科。9月下旬,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学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威海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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