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密切学生同学校之间的联系,成立本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他通过群众工作的方法,开展活动的形式,组织和发挥学生集体的自我教育力量,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完成教育任务。
第三条 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服务于全体学生,以思想教育为重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第二章 组 织 设 置
第四条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副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1、及时传达学校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学校请示和汇报工作。
2、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3、主持学生会及全校学生干部会议。
4、检查学生会各部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经常总结工作。
5、参与考评全校的学生干部。
第五条 学生会设宣传部、纪检部、学习部、卫生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
第六条 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 宣传委员会议;负责学校学生文学社、通讯社的日常工作;组织安排“国旗班”的升旗仪式,主办学校的宣传栏,检查评比各班的板报、手抄报,宣传校园里的好人好事,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负责考评各班的宣传委员。
第七条 纪检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委员六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纪律班长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检查学生的遵规守纪情况,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班的纪律班长和值周班的值勤情况进行考评。
第八条 学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学习委员会议,举办各种有助于学习的竞赛,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协助老师研究和推广科学的学习方法,介绍先进的学习经验,选树学习典型;负责考评各班的学习委员。
第九条 卫生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 卫生委员会议;负责分配各班的卫生区;安排值周班的工作交接;经常检查各班室内外卫生,督促各班及时清理并保持卫生区的清洁;宣传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的公德意识;负责考评各班的卫生委员。
第十条 生活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 生活委员会议;负责了解学生们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及时地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搞好学 生集体宿舍的卫生和纪律,教育学生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建 设良好的校园生活秩序;负责考评各班的生活委员。
第十一条 文娱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文娱委员会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活跃校园课余生活;负责考评各班的文娱委员。
第十二条 体育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
主持召开各班的体育委员会议;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增强同学们的体质;负责考评各班的体育委员。
■ 第三章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第十三条 学生会的干部均通过竞选产生,每年十月中、下旬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四条 竞选办法
学生会干部的竞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进行考察、确定候选人,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说、答辩的办法,选拔录用人才。
第十五条 报名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异。
(三)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认真负责。
(四)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第十六条 考察
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广泛征求老师、同学们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第十七条 竞职演说、答辩
评选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说、答辩,最后确定录用人员。
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的考评
教导处、团委负责对学 生会的干部进行考评。考评内容:
1、讲究文明礼貌,团结同学,见师长主动问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在校园内发现废弃物主动捡拾,做不到者每次扣二分。
2、完成任务积极主动,准时参加每次会议,做不到者每次扣二分。
3、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做不到者每次扣二分。
4、发现同学违反校规校纪能够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做不到者每次扣二分。
5、遇到同学有困难及时帮助解决或者及时同学校联系解决,做不到者每次扣五分。
6、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因知情不举导致严重后果的每次扣十分。
学生会干部扣分满十分者将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