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
1、课程说明
⑴、课程理念: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属于新兴课程,是《课程方案》所确定的八个领域之一,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和实施的必修课程。它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社会生活,并体现对知识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它对于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实践性、开放性、自主性、生成性等特点。
综合实践活动的设置,旨在让学生保持独立、持续探究的兴趣;获得参与研究、社会实践与服务学习的体验;发展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掌握基本的实践与服务技能;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增强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具有关注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综合实践活动不以单一学科知识体系为基础,不强调知识的系统性,而是突出不同学科知识之间的整合与融合,更加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与能力,以及在该过程中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鲜活的体验。同时,综合实践活动还是一门没有课程标准和国家教材的课程,其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的确定,具有一定的生成性和适应性。
⑵、课程内容: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大部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可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活动)设计两大类。课题研究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类型。项目(活动)设计以解决某一个比较复杂的应用型或操作性问题为主要目的,一般包括社会性活动设计和科技类项目设计两大类。
社区服务主要包括公益活动、宣传教育、帮助贫困户及孤寡老人等内容。
社会实践主要包括社会各行业的体验性活动;学校传统活动,社团活动、俱乐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访问;社区民俗活动等内容。
2、课程设置:
⑴研究性学习活动分别在高一、高二和高三上学期开设。期间每个学生需要完成5个专题研究活动,高中一、二年级各完成2个专题,三年级上学期完成1个专题。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另外1课时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内容设定为7类:生命与健康、安全与自救、民族文化、科技创新、社会考察、环境保护、自然探究;项目(活动)设计的内容为5类:自我发展设计、家庭活动策划、校园活动策划、社区活动策划、创新设计制作。
⑵社会实践每学年一周,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以行政班或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诸如学工学农、公益活动、军训、勤工俭学、学生社团等活动。要求学生以社会成员的身份参加各类活动,通过接触社会、融入社会,增强对社会的认识与理解、体验与感悟,增强社会责任感。
⑶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三学年至少占用10个工作日。社区服务要求学生以服务者的身份参与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获取多方面体验,并应用所学知识,提供各种对社区有意义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