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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96   更新时间:2011-4-6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党组织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及生产企业代表等。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局系统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征求、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督促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条 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 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二、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二条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 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  

第四条 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总支委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三、实名举报反馈制度  

第一条 党组织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办理,需要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要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机关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条 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优先受理并将办理结果当面向本人反馈,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三条 各级党务公开办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及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详细记载。  

四、 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
  1、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按《威海市教育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其内容由相关科室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出,分管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和初审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3、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或支部负责。
  4、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有审查监督责任。
  5、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1、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
  2、归档内容: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
  3、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4、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  

六、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局党总支负责对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  

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第四条 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机关工委党务公开办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  

第五条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被查支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支部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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