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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处 理 制 度

作者:于建平    来源:二中财务科    点击数:2794   更新时间:2009-6-7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改进服务,提高教育服务质量,维护学校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受理部门、电话。学校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投诉电话:5972558
    2
、投诉范围。服务对象到学校办理事项时,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投诉:

1)违反“六公开”承诺;

2)违反物价部门核准的各项收费标准;

3)违反办理事项管理办法;

4)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5)有吃、拿、卡、要和其它不廉洁行为;

6)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7)其它因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一定损失的行为。

    3、投诉形式。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填写服务质量评议表、网上投诉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4、投诉受理。受理部门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登记,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进行处理。

5、答复反馈。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其它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6、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受理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7、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8、被投诉的工作人员或部门,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工作人员或部门的,学校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给予调换,并做待岗处理;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一切投诉资料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威海市第二中学

                                   2007.1.10.

 

(责任编辑:电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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