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充分展示我校同学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感情,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发广大同学的民族自豪感,树立为建设祖国美好明天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根据学校行事历安排,学生处拟在“十·一”国庆节前夕举行“喜迎十八大,唱响主旋律”校园合唱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十八大 唱响主旋律
二、参赛对象
43级全体学生,每个班级参赛人数不少于45人,指挥、领唱、领诵和合唱人员必须为本班学生。提倡师生共同参与。
三、参赛歌曲
歌曲内容为歌颂伟大祖国,描绘家乡巨变,歌唱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和革命红歌为主。各班可自选歌曲,也可从备选歌曲中选择(备选歌曲附后)。
四、比赛时间、地点
9月29日下午3:10分,主校区体育场
五、比赛规则
1、各班限以一首歌曲参赛,其内容应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充分展现时代主旋律,充分反映活动主题。
2、比赛以大合唱形式进行。各参赛队中无论是合唱队员,还是指挥、领唱、朗诵都应为本校师生,不得邀请校外人员参加。
3、参赛班级要求服装整齐,精神饱满。
4、各班级伴奏带要刻成光盘,标明抽签号、班级、曲目。可结合歌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变换造型、队型、动作,充分展示合唱效果和现场感染力。
5、比赛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六、评分要素
本次比赛将从人数、着装、曲目、演唱水平、指挥水平、精神面貌、上下场秩序、特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指挥奖2名,最具创意奖1名。
八、活动要求
1、各班主任、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好本次歌咏比赛活动。要把排练、比赛过程,作为对广大同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过程,作为进行爱党、爱国、爱校的教育过程。通过排练、比赛活动,达到振奋精神、激励斗志、鼓舞士气、凝聚力量的效果。
2、各班要认真组织参加歌咏比赛活动,不得弃权。要用实际行动踊跃参与比赛,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热烈的十八大氛围。
3、各班请于9月26日之前将参赛人数、参赛歌曲、领队、指挥及伴奏情况报级部学生处。
学生处
音乐组 2012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