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二中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校园环境,预防和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1、进校机动车辆要凭学校制作发行的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2、进校车辆须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风挡玻璃的显著位置(夜间进校要关闭大灯),减速缓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自觉配合安保人员对车辆的查验。
3、探访本校师生的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
4、学生正常上课期间,来我校参加各种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向校党政办公室申请后,通知放行。
5、出租车辆不能进校,送货车辆要避开学生上、放学高峰时间。
6、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7、课间时,校内机动车辆应主动避让学生,严禁与学生争道;在放学、体育大课间等学生密集时段,值班安保人员要严格控制车辆进出校园。
8、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9、校内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区内,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在教学楼前、运动场地及师生从事教学活动和学生室外活动的必经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