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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21   更新时间:2011-4-6 

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意见  

   

  教育和培养优秀的高中学生入党,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的需要。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入党,在学生中树立学生党员的模范形象,可以激发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心,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信念,为党和国家输送更多更优秀的建设人才。为了进一步规范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高中学生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199081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1992722日 )文件精神,局党委现对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高中生中发展党员应坚持的原则  

  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应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吸收品学兼优的高中学生加入党组织。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培养上。  

  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3、品学兼优。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员荣誉称号;高考成绩必须在山东省本科军检线以上;必须在学校学生会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在所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4、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的培养与考察方法  

  1、学校党组织和团组织,应经常性地在广大学生中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学生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  

  2、组织申请入党的学生通过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等形式开展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活动。学校党组织、团组织要加强教育和引导。  

  3、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学生业余党校的管理和指导,学校团委要做好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申请入党的优秀学生团员,均要参加中学生业余党校的学习培训,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学生名单、培训内容、考试成绩等应及时上报局党委政工科。没有参加集中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4、要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吸收中学生加入党组织,必须经过学校团组织的推荐,严把质量关。“推优”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推优”人数比例为在校高中生团员总数的1-2%。各学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将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党委备案。  

  5、党组织在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应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和公示工作。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划票方式,由参加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范围为参加推荐对象所在班级全体学生。测评后,由党支部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师生没有异议的,方可提交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6、学生所在党支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后,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各学校在每年的 131日前 将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名单上报局党委审批备案。  

  7、学生所在党组织从任课教师党员中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及时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定期进行考察。  

  8、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任课教师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发展对象的初步人选。学校党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推荐,局党委研究批复后,学校党组织再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和公示,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应及时上报局党委审查。  

    四、学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  

    1、申请入党的学生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其班主任是正式党员的,由班主任担任。  

    2、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尽可能详细地介绍清楚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让每名党员对拟发展学生的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然后再进行投票表决。  

    3、学生预备党员按年级编入教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党支部应将有关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学生党员。  

    4、学校党组织要特别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培养,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和学习目的,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使其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5、学校各级党团组织、任课教师共同对学生预备党员进行培养、监督和考察。  

    6、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所在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所在党支部征求任课教师和所在班里的学生、团组织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学校党组织审查,报局党委审批。  

    五、有关要求  

    1、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党组织要及时将拟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严禁出现平时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率转正的错误做法。  

    4、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离校时,学校党组织应及时将档案完整地移交毕业生所去单位党组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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