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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6 更新时间:2013-1-4 15:09:56 文章录入:招生科 责任编辑:招生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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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月19日 上午8:30—11:30 造型基础 下午2:00—5:00 色彩基础 二、 考点地点:威海二中(南校区)(威海汽车站东)。 三、 考试必带证件:《准考证》、身份证缺一不可。 四、 考试必带工具: 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马扎、图钉、小水桶等。 五、 严禁携带以下物品入场: 手机(MP3)、饮料瓶、美术小样、定影液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六、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9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 七、 请考生在指定位置用右手食指按手印,按完手印后将手指擦干,严禁污损答卷,否则后果自负。 八、 答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4个图钉固定四角(图钉自备)。 九、 答卷信息栏之外的地方不得署名或加盖名章,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 19日下午,“色彩基础”考试前,请考生到考场所在楼层卫生间取水,取水量以自己够用为宜。“色彩基础”考试结束时请务必将作品晾干再上交,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按教育部规定,自2011年起,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含统考、校考)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资格。
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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