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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6  更新时间:2013-1-4 15:09:56  文章录入:招生科  责任编辑:招生科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9        上午8:3011:30 造型基础  

               下午2:005:00  色彩基础  

二、    考点地点:威海二中(南校区)(威海汽车站东)。  

三、    考试必带证件:《准考证》、身份证缺一不可。  

四、    考试必带工具:  

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马扎、图钉、小水桶等。  

五、    严禁携带以下物品入场:  

      手机(MP3)、饮料瓶、美术小样、定影液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六、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9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  

七、    请考生在指定位置用右手食指按手印,按完手印后将手指擦干,严禁污损答卷,否则后果自负。  

八、    答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4个图钉固定四角(图钉自备)。  

九、    答卷信息栏之外的地方不得署名或加盖名章,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    19日下午,“色彩基础”考试前,请考生到考场所在楼层卫生间取水,取水量以自己够用为宜。“色彩基础”考试结束时请务必将作品晾干再上交,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按教育部规定,自2011年起,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含统考、校考)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资格。  

   

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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