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山东省威海市第二中学网站 >> 后勤服务>> 财务人员任免奖惩制度

财务人员任免奖惩制度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作者:于建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0日 点击数:
 

    一、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意调动,会计人员的任免、调配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会计主管或负责人的任免、调配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二、建立财会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对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显著成绩的财会人员,要给予表扬奖励。

    三、财会人员因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工作造成失误或经济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或经济赔偿。财会人员犯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用户信息中心
栏目导航
找不到相关分类
本月排行TOP20
  • 没有相关内容!
最新推荐
动易2007 .NET版即将上市
  • 威海二中数字题库
  • 数字图书馆
  • 学籍管理
  • 鲁源资源库